湖北为了加快补齐民营经济发展短板,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在采取了一系列动作后,日前,又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整个《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十八条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了有关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县党委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十八条措施中,有很多“干货”。
比如说在改进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方面,提出了大力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减少无关会议、活动对企业的干扰。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设立全省统一的中介机构库,中介服务实行随机抽选、成果互认。
在优化法治环境方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慎用财产扣押措施。提高涉企执法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大胆提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设置显性或隐性门槛,妨碍、影响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还表示对垄断性企事业单位随意断供或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和收费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重的还要追责。
十八条措施中,有五条是关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省委省政府不仅拿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划定了重点发展领域,还从财政拿出了真金白银去鼓励相关行业的发展。
比如说,针对振兴实体经济,提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思路。针对企业用地难题,表示可以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企业以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
政府拿钱鼓励民营企业“进步”。其中一条措施明确提出,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湖北企业在省内买“壳”上市或在外省买“壳”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湖北的企业,在海外成功上市的企业,湖北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民营企业,按企业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十八条措施再次提出了对民营企业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这次将“支持力度”落到了实处。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政银企合作的模式。方式上可以通过设立应急转贷资金(“过桥”资金池)和银政合作基金、政府产业基金股权跟投、壮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等。通过发放打包贷款、贴息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及保险保证贷款等,积极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落实这一政策,还首次将企业融资和银行信贷人员综合业绩考核挂钩。
而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增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十八条措施中提出大力鼓励“双创”。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企业的,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这大大减轻了科研人才创业的后顾之忧。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被列入十八条措施。倡导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做到有交往没有利益交结,有交流没有权钱交易。甚至明确到,领导干部到企业开展调研、协调等活动,经批准,可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或同城工作简餐这样的小细节。
十八条措施体现出浓浓的人情味儿。对做得好的企业如此,对有困难的企业,十八条首次提出“容错帮扶”机制。对一些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家,要积极给予帮助,助推他们再次创业。对企业家和企业遇到的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环保等危机情况,明确湖北省委统战部、湖北省工商联等单位要予以协调帮助。
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一直不遗余力,此次再放“大招”,足见对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视程度。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接地气的《意见》,是在湖北省委统战部、湖北省工商联等单位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的。湖北省委统战部牵头,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工商联等单位参与了《意见》的制定工作。
对此,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表示,这次《意见》的出台,正是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根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的再次发力,湖北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了黄金机遇期。